<% dim rs,sql,i,rsCount %> <% set rs = server.CreateObject("adodb.recordset") sql = "select top 10 * from news where langver = '1' order by id desc" %> 欢迎光临山东琴岛律师事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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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构思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注册服务商标的设计构思及构成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原青岛琴岛律师事务所)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开始酝酿商标的设计,并面向社会征集方案,在征求广大律师的意见基础上,从近百个设计方案中,选出此设计为本所的服务商标。在一九九六年四月五日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运动会上第一次正式亮相,于同年四月三十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一九九七年八月七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注册,颁发商标注册证。在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被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青岛市著名商标”,在二OO四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山东省著名商标”。

图案整体是以变形艺术拼音字母组成,其含义如下:

(1)图中L和S是“律师”两个汉字第一个拼音字母的艺术变形。L和S相融在一起,形成底部线条窄而细,上部线条宽而粗,代表着琴岛律师事务所发展的轨迹。L和S的相融又仿佛如一只搏击长空的海燕,象征琴岛律师不畏艰难、敢于拼搏、勇往直前的精神。

(2)S形与下部的~形结合,与琴岛律师事务所所处的海滨城市的特色相联,~仿佛是海平面,~形上面的S形则如巨大的海浪,象征着琴岛律师事务所将成为汹涌澎湃的改革大潮中一个勇往直前的排头浪。

(3)图中Q是“琴岛”拼音字母中第一个字母Q的艺术变形,S形上部超过Q,象征着琴岛律师事务所将立足海滨城市青岛,面向全国,走向世界,创建中国律师的辉煌。

(4)图中弧形起到全面、完整的整体作用, 通过字母的巧妙结合,体现琴岛律师事务所勇于拼博的精神、严谨的工作作风,突出琴岛律师蓬勃向上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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